缴费须知
本中心退款须知按照培正相关文件执行。
所有优惠仅限本人使用,并在缴费前出示,事后追讨,概不接纳。所有的优惠条款,本中心保留更改权利。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交费后请索取收费票据、听课证。
上课事宜
学生上课必须携带《听课证》,若有遗失,须及时申请补办。听课证是进课室听课、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唯一凭证,不得私自转让,否则予以没收。(无听课证的可后续申请)
如需开发票,请凭完整的票据、听课证在一个月内到报读校区的开发票处换开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学生须需要提前10分钟到校进行课前测试,不要过早到校、迟到和早退。
务必做到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由家长签字),或先电话通知后补假条;上课途中不得随便离校,有特殊情况的须向老师请假。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空间。保持课室及走廊安静、清洁,并爱惜公物,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课堂上派发的所有资料的版权均为本机构所有,同学们不得翻印及抄录,课堂上不得录影、摄影及录音,如有违规,本中心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第一次批评,第二次通知家长,第三次开除,并不退还剩余学费!
本人同意贵校将本人获得的成绩用于课程推广之上。
退款制度
申请人须出具培正《听课证》、收款票据、身份证明、建行银行帐号,已开发票的,出示收款发票,填写退费申请表。由校区领导向财务递交申请表。
培正校本教材、上课讲义、资料不得单独出售,在读学生由于遗失等原因需要重购的须经校区主任批准并按相应价目表开具收费发票。
已使用教材一律不退费,退费时要收回,收回的校本教材如有破损、残旧或有涂写、使用的痕迹等情形,应按照相应价目表扣除相应费用,并收回教材;
开班4次(含)课后一律不办理任何退费业务,若退费时在4次课以内,扣除相应的书杂费、课程消耗费后为退费金额,若未开课的退费,则扣除手续费为全部费用的10%后再办理退费手续。
咨询热线:400-660-7776
培正教育网站:www.pzedu.net